关于《关于供销合作社社属企业法人任职请示》的批复
- 索引号:pnx/2019-00004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普兰县人民政府
- 名 称:关于《关于供销合作社社属企业法人任职请示》的批复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18-08-03
县商务局:
《关于供销合作社社属企业法人任职请示》(普商发〔2018〕23号)收悉,同意由县商务局供销合作社科员嘎桑卓玛同志担任普兰县供销合作社社属企业(普兰县供销电商有限公司)法人。请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普兰县人民政府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