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经专家组综合研判,普兰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决定自8月9日16时起,普兰县全域实行临时管控措施。
一、临时管控期间非必要不离开普兰县,倡导县外人员在临时管控期间非必要不来普兰。严控人员聚集,不举办群体性活动、大型会议、各类线下培训,暂停文艺演出、广场舞等群体性活动。
二、所有宗教活动场所暂时关闭,暂停一切宗教活动。
三、所有旅游景点暂停营业。
四、公共娱乐场所(KTV、酒吧、电影院、网吧、茶馆、足浴店、洗浴中心等)暂停营业。
五、学校、养老机构、老年服务中心等特殊场所实行封闭管理。
六、各餐饮单位暂停堂食,可提供网络或电话外卖订餐,实施“无接触式”配送服务。
七、全县诊所、药店要充分发挥哨点作用,对所有药品实行实名登记销售管理,并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请广大群众朋友理解、支持防疫人员,配合做好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防控措施,坚定信心、齐心协力,联防联控、共克时艰,全力筑牢疫情防控坚固防线。
阿里地区普兰县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