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兰县2023年财政总决算(草案)报告
- 索引号:czjpn/2024-00068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普兰县财政局
- 名 称:普兰县2023年财政总决算(草案)报告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4-11-08
普兰县2023年财政总决算(草案)报告
--2024年10月23日经普兰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现向人大常委会提出普兰县2023年财政总决算(草案)报告,请予审议。
一、2023年财政决算情况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县财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西藏考察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治边稳藏重要论述,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区党委十届三次、四次、五次全会精神,聚焦地委“12114”工作思路和县委“四城四高四中心”发展战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聚力“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推动经济总体回稳向好,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为经济社会提供坚实有力的支撑,财政收支平衡有了具体结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218996万元,同比增长56417万元,增长率34.70%(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6090万元、同比下降5.79%,上级补助收入为141200万元、同比增长14.11%、动用稳定调节基金为61685万元、同比增长576.30%,调入资金为2550万元、同比下降72.72%,上年结余收入7471万元、同比下降30.00%)。2023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090万元、同比减少374万元、同比下降5.79%,其中税收收入4737万元、同比增长48.36%(增值税3295万元、企业所得税217万元、个人所得税73万元、资源税53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46万元、印花税10万元、耕地占用税816万元、契税12万元、环境保护税15万元),非税收收入1353万元、同比下降58.64%(专项收入432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90万元、罚没收入76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433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122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全县总支出完成152698万元、同比下降6.0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6458万元、同比增长47388万元,增长率53.20%。按功能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42309万元、国防支出50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完成5129万元、教育支出完成11287万元、科学技术支出完成13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24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720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完成891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完成622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完成8464万元、农林水支出完成2465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完成4654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完成584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完成36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完成2638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完成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完成7537万元、债务付息支出完成118万元;上解支出151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506万元;结余资金58881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本年收入为218996万元,上年结余为7471万元,本年支出为136458万元、专项上解支出为151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解基金为23506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资金58881万元,均为结转下年使用的专项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情况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3642万元,同比下降73.99%,其中: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197万元(均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同比减少9649万元、下降98.00%,政府性基金预算上级补助收入为83万元,同比减少192万元、下降69.82%,政府性基金预算上年结余收入3362万元,同比减少520万元、同比下降13.40%。
2.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3642万元,同比下降73.9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04万元,同比下降45.64%,按功能科目分:城乡社区支出完成97万元,其他支出完成6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出资金25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年终结余388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本年政府性基金收入为3642万元,上年结余为3362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支出为704万元、政府性预算调出资金为255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资金388万元,均为结转下年使用的专项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本年度未涉及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报表。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本年度未涉及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截至2023年底,普兰县地方政府债务3750万元。其中510万元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发行日期2019年、期限5年、债券利率3.21%),3240万元主要用于普兰口岸唐嘎边贸市场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发行日期2021年、期限7年、债券利率3.13%)。
二、2023年主要工作措施
(一)及时落实中央直达资金
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直接惠企利民,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重大决策部署,是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重要举措。2023年全县直达资金到位14768.05万元,及时分配下达直达资金,直达资金支出12207.88万元,支出进度82.7%。为确保直达资金及时落实,建立了直达资金执行进度季度通报机制,稳步推动直达资金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确保直达资金直接惠企利民。
(二)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保障“三保”支出
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兜牢“三保”底线,增进民生福祉。一是落实教育支出11287万元,主要用于教育经费保障、提高教师生活待遇和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再上新台阶;二是卫生健康支出8914万元,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普兰建设,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三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00万元,坚持尽力而为,兜牢基本民生底线,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保障有成效,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四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492万元,进一步优化配置财政支出结构,补齐文化支出短板,满足广大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文化社会事业发展获得新成就;五是城乡社区支出8464万元,不断优化城乡居住环境,推动县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造升级,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夯实。
(三)加大资金投入,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
一是全面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8364.78万元,用于保障产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保护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有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推动美丽普兰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二是生态环境明显改善。节能环保支出6221万元,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进一步加强。三是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结合我县政府债务实际需求,推行县委和县政府研究审议、县纪委和县财政推动落实的联合机制,多渠道筹集资金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县政府一般债券3750万元,用于普兰口岸唐嘎边贸市场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及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普兰县财政局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