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占用保障性住房 请速腾退!
- 索引号:pnx/2024-00035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普兰县人民政府
- 名 称:违规占用保障性住房 请速腾退!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4-04-25
违规占用保障性住房 请速腾退!
关于持续推进违规占用保障性住房腾退工作的公告
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持续推进违规占用周转房腾退工作的通知》(藏建公房管〔2022〕10号 )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正同志在《关于全区违规占用周转房清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上的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地委、行署主要领导批示指示精神,为坚决杜绝“三房”违规占用、使用问题,我局于2024年2月20日下发了《关于持续推进违规占用保障性住房腾退工作的通知》,并联合公安、纪委等相关单位于2月21日抽查违规占用“三房”清理腾退工作,截至目前,12户租户无法取得联系,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公租房:3-1-101、3-1-301、17-1-201、17-1-202、17-2-102、27-5-24、17-1-301、16-3-301、1-2-301、1-2-5、12-3-201、12-5-101
根据《关于印发〈阿里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周转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阿里地区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阿里地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阿行办发〔2012〕151号)文件精神,按照阿里地区“三房”管理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执行。请以上12户居住人员看到公告后,于2024年5月23日前到阿里地区阳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办理退房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地区住建局同相关部门进行依法清理腾退,对房屋内物品进行依法清理,所产生的费用及后果由住户本人承担。
公示时间:4月24日-5月23日
联系方式:
阿里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897-2821577
阿里地区阳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0897-2826908
阿里地区阳光服务有限公司
何辉:18089076880
阿里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