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半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 索引号:lmhj/2020-00001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普兰县市场监管局
  • 名 称:2020年上半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0-06-3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实施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的战略部署和区地、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牢固树立“大食安、大食药”理念,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县落实“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的要求,强化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使全县食品药品安全水平逐步提升。现将2020年上半年食品药品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责任

我县局围绕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及《关于加强阿里地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施意见(2017-2020)》的要求今年上半成立了以罗布桑培局长为组长,工作安排部署到位,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监管任务,落实监管责任

二、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

截至目前,全县市场主体发展到1158户,其中持证食品经营者311户,其中餐营经营服务单位175户,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119 户,水果蔬菜经营者17户,已备案小作坊3户药品经营店5家。同时,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县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在两乡一镇建立食品专干3人和十个村居协管人员10人,进一步提高了我县两乡一镇(村居)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三、突出履职尽责,全力促进食品安全监管有序

(一)加强整治,有效开展专项治理。

紧贴广大群众最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整顿、集中执法,将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净化市场和保障安全的重要抓手,相继开展食用植物油、畜禽水产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校园及周边食品、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美容场所化妆品、保健食品等“四品一械”以及药品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兼顾做好元旦、春节、三考、学生开学前后、国庆节、中秋节等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有效促进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市场净化。截至目前共开展专项整治14次,共出动执法人员62人次,车辆13台次。查获过期变质食品42品种,重量526..96公斤,折合人民币8639.76元;重点抓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大力开展学校食堂专项整治,对4家学校食堂,12家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进行全覆盖检查,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强化监督,深入开展“明厨亮灶”和“量化分级”工作

我局办理餐饮服务环节《食品经营许可证》时将此项作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同时将“明厨亮灶”纳入餐饮服务经营许可现场核查标准,提高餐饮服务经营许可准入的门槛,对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引导其按照“明厨亮灶”的要求,优化场所布局,做到屋顶有吊顶、墙面有瓷砖、门窗有窗纱、原料有货架、消毒有设施,达到清洁、明亮、干净、安全的要求。对做不到以上条件的,督促经营者整改。截至目前,我局共完成餐饮服务经营单位明厨亮灶57家(其中:透明厨房54家、视频厨房3家)。通过“明厨亮灶”的要求,进行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通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评出餐饮服务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信誉度等级和风险度等级。

(三)加大检测检验力度,把好食品药品安全关。

根据阿里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抽验任务安排,积极开展我局2020年抽验工作。半年来,在上级部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局同事的共同努力下,在相应完成时限内完成各抽样任务。

四)加强法规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氛围。

开展“12331投诉举报宣传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3.15消费者权益宣传日”、各类节假日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安全知识,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材料、制定宣传栏等方式方法开展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652余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15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