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五一”节前安全生产专项 大检查工作
- 索引号:pnx/2025-00078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普兰县人民政府
- 名 称:普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五一”节前安全生产专项 大检查工作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5-05-01
普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五一”节前安全生产专项
大检查工作
在“五一”小长假来临之际,普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足部门职能职责将“城乡环境综合提升工作”和“干部大下访、矛盾大排查、问题大解决”专项行动,以及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等有机结合起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五一”节前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
严守食品安全
结合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工作,执法人员对商超、农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等开展检查。一是围绕米面、粮油、肉制品等消费量大的食品,对食品进货查验制度是否落实、产品标签是否规范、供货商资质是否齐全等方面进行了查验,严禁采购、销售来源不明、过期、腐败变质以及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二是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检查,督促其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规范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加工操作、食品储存及留样、餐饮具清洁消毒、杜绝餐饮浪费等,消除安全隐患,守住安全底线,并发放拒绝餐饮浪费海报10余份。
紧盯药械质量、索证索票体系、从业人员培训、处方药销售等风险关,查验各类药械票、货、账、款是否一致,要求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药品检查和养护,严格处方药销售管理,杜绝销售过期、变质药品,并自觉做到明码标价,同时,向辖区群众宣传普及正确购药、安全用药等知识,引导人民群众合理购药、科学用药,筑牢药品监管“安全墙”。
严抓安全生产
一是检查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检查安全阀或者压力表检验报告,检查压力表检定证书及有效期内,检查压力容器年度检查报告是否开展年度检查;二是检查各使用单位特种设备主体责任“两个规定”的落实情况,主要检查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监管管理人员和安全员的任命情况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记录填写情况;三是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的电动自行车外观、蓄电池类型、标注生产企业名称、规格型号等内容与合格证书是否一致,CCC强制性认证证书是否真实有效,蓄电池与电动自行车是否分开销售等情况进行了仔细检查;四是检查加油站是否存在计量器具数据伪造、计量作弊、缺斤少两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计量违法行为,同时,执法人员向商户、消费者普及计量方面的相关知识,要求经营商户正确使用电子秤和计量加油枪,定期对在用电子秤、加油枪进行检定。
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执法车辆3台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6家、商超2家、药店1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2家,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1家,发现安全隐患2处。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责令相关企业限期整改,并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相关问题隐患整改到位。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继续抓好群腐工作和市场监管领域职能职责,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主动履行监管职责,守牢安全底线,为“五一”假期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