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兰县2023年征兵公告
根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征兵命令,2023年征兵工作已经全面启动,为便于广大适龄青年了解今年征兵有关政策,积极报名应征,现将有关政策规定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征集男青年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重点做好大学毕业生和大学新生征集工作,提高在校大学生、大学毕业生征集比例,优先批准高学历和大学毕业生入伍,2023年上半年重点征集各级各类院校往届毕业生、毕业班学生和各类社会技能人才,下半年重点征集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征集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含高校新生)和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
二、征集条件和标准
(一)年龄条件
男兵应征报名对象: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岁至22周岁(2001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出生);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上半年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年满18至24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1997年1月1日至2005年1月1日出生);初中毕业文化程度男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2003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出生)。
女兵应征报名对象:上半年应征报名: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1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1997年1月1日至2005年1月1日出生);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军。2023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23周岁(2000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出生)
下半年应征报名: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1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1997年1月1日至2005年1月1日)。
(二)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原总参谋部、原总政治部《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主要审查应征公民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及现实表现等。预征青年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志愿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
(三)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应征报名的基本条件为: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视力标准为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裸眼视力达到4.8(潜艇人员、潜水人员、空降兵除外)。
三、报名时间和方法
(一)男兵上半年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0日,下半年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
(二)女兵上半年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0日,下半年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
(三)报名方法:适龄青年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应征。适龄青年需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和报名应征,也可到户籍所在地乡(镇)武装部和县人武部进行登记报名。
四、服役期间的有关待遇
入伍后,衣、食、住、行、医等由国家供给,在西藏地区服役的义务兵第一年津贴为45000元左右,第二年56000元左右,士官下士月工资9600元左右,士官级别越高工资越高,如一级上士月工资为18000元左右。以上不含子女保教费、家属困难补助、分居费、家属荣誉金、父母赡养费等相关福利费用和奖励工资。
五、有关优待政策
西藏自治区参军入伍士兵退役后,享受以下政策:
1、服义务兵期间,家庭可领取24000元优待金。
2、两年义务兵退出现役后自主就业的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金5万元,自主就业退出现役士官每超期一年增加1万元,最高服满11年的士兵可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助金14万元。
3、服役期满12年或服役期间荣获平时二等功以上奖励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进入中等职业学校、报考成人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的,可增加10分投档。
5、应征入伍两年义务兵服役期满退伍后,自愿回校复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国家给予资助。
6、专科以上学历士兵服役期满后可参加西藏自治区政府组织的乡镇公务员招录。
六、报名咨询电话:
普兰县政府征兵办公室: 0897-2763345、15099186118
普兰镇征兵办公室: 15348932229
巴嘎乡征兵办公室: 15708071086
霍尔乡征兵办公室: 18898079909
七、廉洁征兵举报电话
0897-2763345(普兰县征兵办)
欢迎广大适龄青年积极响应祖国号召、踊跃报名参军。(如相关政策发生变化,以国家和自治区政府最新政策为准)
特此公告
普兰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3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