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兰县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区党委、区政府、地委、行署的坚强领导下,在地委全面依法治地委员会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指导下,普兰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纵深推进依法行政、司法公正、社会治理,一体推进法治普兰、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普兰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
全县各级各部门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与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贯通起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切实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一)持之以恒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理论学习,召开政府常务会、政府党组会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生态环境等多种法律法规20余场次,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提高政府依法决策能力水平。二是各乡镇和政府各单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宪法》《民法典》《政法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268场次,切实推动政府系统各部门依法而治、循法而行、厉行法治,进一步增强了运用法治思维护航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能力水平,形成了推进法治普兰、法治社会、法治政府一体建设的强大合力。三是组织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学习《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治安管理法》等法律法规4场次,不断深化依法执政理念,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二)持之以恒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重中之重,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法治政府建设一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时调整充实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力量,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1次,研究审议《普兰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全年工作;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汇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展情况2次;召开2023年度述法会议,政府系统各单位负责人报送述法报告52份;强化经费保障,落实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工作经费2万元。
(三)持之以恒压紧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县政府主要领导坚持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当好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政府系统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政府单位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坚持以“一规划两纲要”为蓝图,推动政府行为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
全县各级各部门聚焦制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突出问题,切实强化规划纲要引领,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推进政府履职更加规范有序,积极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取得了新进展。
(一)强化规范引领。认真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精神和自治区实施方案具体部署,以及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3年度工作要点精神,围绕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落实地委“12114”工作思路和县委“四城四高四中心”发展战略,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放在首位,谋划实施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任务,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不断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推动普兰法治政府建设有了新作为、新成效。
(二)提高执法水平。持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培训力度,积极组织人员参加自治区、地区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2场次,邀请广东启源(普兰)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开展了行政执法专题讲座及培训2场次,为今后进一步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打牢了基础。依法开展执法监督4场次,实现了对重点行政单位依法行政执法工作专项督导的全覆盖,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并整改到位,使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严格执法落地见效,确保依法行政责任落到实处。
(三)规范行政行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围绕政府职能转变,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设置政务服务大厅窗口28个,依法合理减少申请材料,规范事项的申请主体、资格条件、申报材料清单、办理时限等要素内容,制作“一窗受理”规程、流程图并动态调整,企业群众办事审批流程得到优化、审批时限得到压缩,可办事项达90%以上。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累计服务审查村规民约6份,参与处理信访案件3件,审查政府各类合同13件,规范性文件审查2件,开展专题讲座培训4次,切实提高了农牧民群众、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意识。
三、坚持以法治为民利民惠民为根本,不断强化法治服务中心大局的作用
全县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服务经济社会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大局,持续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力度,健全完善普法宣传、纠纷调解和服务能力建设等体制机制,不断提高司法服务水平,为全县群众提供了更加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一)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压紧压实各方普法工作责任,积极推进普法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式方法、载体阵地创新,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不断完善专项普法方案,优化“法律十进”具体措施,充分利用重要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在纪念日和重要时间节点加大对各领域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宗教教职人员、青少年、农牧民群众等群体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2023年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累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354场次,悬挂横幅280余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及宣传品4万余份,受教育群众共计1.69万余人次。
(二)加强矛盾纠纷调解。坚持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增强化解矛盾纠纷能力,纵深推进普兰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程序严格规范,工作台账、卷宗规范齐全,工作经费、调解员补贴经费落实到位,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聚焦“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的目标要求,探索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集中力量联动化解,以司法局、信访局、检察院、法院、辖区派出所为骨干力量,成立了普兰县、乡、镇“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以最大限度消除矛盾隐患,以实际行动推进司法实践创新,开启了人民调解普兰新篇章。2023年,累计调解纠纷27起,调解成功率100%,切实做到“为民、便民、利民、惠民”,为广大农牧民群众和到普游客、商户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加强基层司法建设。高度重视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两乡一镇3个司法所全面运行,全面配齐配强人员力量、办公设施和工作经费,制定了《司法所工作制度》《司法所工作流程》等规章制度,明确了各项工作的主体责任、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和操作标准,霍尔司法所成功创建为自治区级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巴嘎司法所设立普兰县塔尔钦“游客之家”人民调解室,形成了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平安不出事,有纠纷我调解的工作模式,基层司法服务力量得到不断增强。2023年,累计为农牧民群众代写法律文书、合同等133件,代理法律援助案件14起,咨询57起,参与调解案件10起,为满足广大农牧民群众司法需求提供了有效保障。
四、存在的不足
2023年普兰县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工作合力还不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责任制还不够到位;法律援助范围、人员力量、业务能力距离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不断改进。
五、下一步打算
2024年,普兰县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持之以恒用法治力量助力“四件大事”“四个创建”“四个争”和“四城四高四中心”在普兰落实落地,努力形成法治政府建设在普兰的生动实践。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区党委、政府以及地委、行署的工作安排,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贯彻落实,着力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持续推进政府转职能、提效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保障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二)强化执法能力建设。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认真制定学法制度,系统安排学法计划,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等能力,积极推进依法决策,扎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按照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相关要求,规范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不断健全完善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体系,提升全县行政执法质效。
(三)强化基层法治建设。聚焦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要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城乡法治建设,不断拓宽法律服务渠道,以法治建设保障城乡社会有效治理,努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为普兰经济社会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