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兰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2025年(第一批)“四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公示公告
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等5家单位关于修订印发<西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藏财农〔2024〕76号)等文件要求,2025年1月22日,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及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1142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995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623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1806万元、以工代赈任务资金889万元、财政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70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433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492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941万元),地区配套资金251.06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390万元。合计资金:12069.06万元。现向社会各界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2月26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普兰县农业农村局(0897—2602804)
普兰县财政局 (0897—2603019)
普兰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