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动态 >> 新闻中心 >> 正文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注意啦!

发布日期:2026-01-04     资料来源:西藏商报      点击数:次    【字体:

打印分享到: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注意啦!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落实中国人民银行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助力个人高效便捷重塑信用,现将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实施事宜提示如下。

一、修复条件

(一)时间范围:202011日—20251231日产生的逾期。

(二)金额标准:单笔逾期金额不超过10000元,以单条记录金额为准。

(三)还款要求:须在2026331日(含)前足额偿还逾期债务(含本金、利息、罚息等)的,未结清的不适用本政策。

二、修复规则与时间节点

本次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逾期信息,实行“免申即享”机制,无需个人提交申请,由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统一进行技术处理。

(一)个人于20251130日(含)前足额偿还逾期债务的,相关逾期信息自202611日起不予展示。

(二)个人于2025121日到2026331日之间足额偿还逾期债务的,相关逾期信息于次月月底前不予展示。

三、注意事项

(一)202611日后新发生的逾期,按《征信业务管理条例》正常记录,不适用本次政策。

(二)请您及时核实并清偿符合条件的逾期欠款,以免错过政策期限,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本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的核心规则、适用边界、操作标准及系统处理机制,均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有关安排的通知》(202512月发布)及央行征信中心官方解读为准。


上一条:中共普兰县委宣传部关于公开招聘普兰县新华书店经理的公告

下一条:《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学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