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藏历普兰年”放假的通知》
各乡镇、县(中、直)各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由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的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就“藏历普兰年”放假安排通知如下:一、放假时间2020年12月14日至20日,放假7天。12月12日(星期六)、12月13日(星期日)正常上班。二、有关要求(一)加强维稳值守。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抓好社会稳定和安全保卫工...
发布日期:2020-12-11
